問題詳情

11 關於「國際法院規約」第 41 條所規定之「臨時辦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臨時辦法」僅為主訴訟之附隨程序,對訴訟當事國不具有拘束力
(B)「臨時辦法」指示內容屬於國際法院的裁量權限,由國際法院自訂法院規則作為依據
(C)「臨時辦法」既為附隨程序,其指示內容應受請求書狀的拘束
(D)「臨時辦法」既為訴訟當事國之請求,則均須定期辯論,法院不得未經辯論即指示臨時辦法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困難0.333333
統計:A(0),B(1),C(1),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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