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4.下列何項行為屬於言論自由之保障範圍,政府不得加以限制?
(A)出版社計畫出版「名人性愛偷窺實錄」一書
(B)在龍山寺捷運站出口高聲主張「中華人民共和國萬歲」
(C)在客滿戲院,無故大喊「失火了」
(D)在他人 Facebook 上留言,批評他人下流不要臉。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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