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申論題
一、甲乙是 A 地的共有人,各有應有部分二分之一,二人共同將 A 地出租給丙,之後甲要出售其應有部分,與丁簽訂買賣契約但未辦理移轉登記。乙丙知道後都有意願購買,問乙丙可以向甲主張何種權利?(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00726
統計:A(367),B(134),C(926),D(573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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