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甲持刀抢劫乙的财物,乙夺下甲的刀,并将甲推倒在水泥地上。甲头部着地,当即昏迷,乙随后用刀将甲杀死。乙杀死甲的行为属于( )。
(A)故意犯罪
(B)正当防卫
(C)防卫过当
(D)紧急避险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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