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8. 《偏遠地區學校教育發展條例》第 5 條第 2 項規定,專為偏遠地區學校辦理甄選之專任教師,至少應實際服務幾年,始得提出申請介聘至非偏遠地區學校服務?
(A)4 年
(B)5 年
(C)6 年
(D)7 年。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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