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以下の文章を日本語に翻訳しなさい。「產業利用性,係規定申請專利之設計必須能被製造或使用;而可據以實現之要件,係規定申請專利之設計的揭露必須使該設計所屬技藝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能瞭解其內容,並可據以實現,二者在判斷順序或層次上有先後、高低之差異。若申請專利之設計能被製造或使用,尚應審究說明書及圖式是否明確且充分揭露申請專利之設計對於先前技藝之貢獻,使設計之揭露內容達到該設計所屬技藝領域中具有通常知識者可據以實現之程度,始得准予專利。若其能被製造或使用,只是說明書或圖式未明確或未充分揭露申請專利之設計,應屬專利法所規範有關說明書及圖式『可據以實現』要件之範圍,例如以檯燈之外觀創作申請設計專利,但申請之圖式並未明確、充分揭露該檯燈設計之外觀,由於該檯燈設計已能被製造或使用,故無不符合產業利用性,而應以違反可據以實現要件為理由核駁。」(25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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