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8.刑事訴訟法就告訴乃論之罪之相關規定中,下列敘述,何者為不正確?
(A)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但刑法第239條之罪,對於配偶撤回告訴者,其效力不及於相姦人
(B)告訴期間為自犯罪發生後起算六個月
(C)告訴乃論之罪,犯罪被害人得毋庸先向檢察官提出告訴,而逕行向法院提起自訴
(D)告訴乃論之罪,告訴人欲撤回告訴,必須在第一審辯論終結前為之,於第一審辯論終結後撤回告訴者,不生撤回之效力。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97674
統計:A(8),B(120),C(18),D(20),E(0)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