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李先生為我國居住者,民國 102 年度所得資料如下:薪資 50 萬元,銀行利息所得 10 萬元,短期票券利息所得 10 萬元,稿費 10 萬元,樂透中獎 10 萬元,抽中百貨公司周年慶獎金 10 萬元,試問李先生 102 年度應申報之綜合所得總額為多少?
(A)60 萬元
(B)70 萬元
(C)80 萬元
(D)9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49718
統計:A(86),B(345),C(52),D(9),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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