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今年 1 月 11 日前往投票前,有些規定必須先知道。根據《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投票時禁止攜帶手機進入投票所,包括在投票所內拍照,甚至打卡,一旦被檢舉,都可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處新台幣 3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請問,進行上述行為的民眾,是因違反下列那一項原則而受罰?
(A)平等原則
(B)無記名原則
(C)普通原則
(D)直接原則。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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