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四、甲乙為夫妻,婚後爭吵不斷,甲因此委請其好友丙丁在離婚協議書為證人而簽名,甲並向丙丁表示,其和乙無離婚之意思,僅作為平息爭吵之武器。次日,甲將簽妥之離婚協議書交予乙,乙乃憤而簽名,並辦妥離婚登記。甲於離婚後半年,乃與乙之母親戊結婚。請問:甲和乙之婚姻關係是否存在?又甲和戊結婚之效力如何?(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48938
統計:A(356),B(484),C(4582),D(69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訴願法、訴願管轄之機關、訴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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