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23 適用我國所締結之條約或協定之採購,機關不得允許非條約協定國廠商參與。第17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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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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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80 機關辦公大樓之清潔維護勞務採購,如有分批按月招商辦理之必要,可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所稱不同需求條件分別辦理採購。第14條(A)O(B)X
- 221 機關辦理採購之請託或關說作成之紀錄,得以文字或錄音等方式為之,附於採購文件一併保存。第16條(A)O(B)X
- 132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分批或部分驗收,其驗收金額如未達公告金額,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得免派員監辦,無須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之核准。(A)O(B)X
- 222 依「外國廠商參與非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規定 ,廠商所供應財物之原產地,依實際提供財物者之國籍或登記地認定之。第17條(A)O(B)X
- 131中央機關承辦採購單位辦理未達公告金額而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之採購,於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得視個案情形通知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指定之主(會)計或有關單位派員監辦。(A)O(B)X
- 179機關非依人事法規僱用臨時工者,得依每人每年預估工資總額分別辦理。第14條(A)O(B)X
- 178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應由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如無有關單位者,得免指定,由主(會)計單位派員監辦即可。(A)O(B)X
- 130中央機關承辦採購單位辦理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於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得不通知主(會)計或有關單位派員監辦。(A)O(B)X
- 177 公告金額以上採購,應由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會同監辦。如無有關單位者,應指定機關內部其他熟諳政府採購法令人員,會同主(會)計單位派員監辦。(A)O(B)X
- 176中央機關承辦採購單位辦理小額採購,於開標、比價、議價、決標及驗收時,得不通知主(會)計或有關單位派員監辦。(A)O(B)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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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3公告金額以上採購之分批或部分驗收,其驗收金額如未達公告金額,機關主會計及有關單位得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後,免派員監辦。(A)O(B)X
- 225 依「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規定 ,條約協定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為非條約協定國者,視同條約協定國廠商。第17條(A)O(B)X
- 134監辦人員依採購法辦理監辦,不包括涉及廠商資格、規格、商業款、底價訂定、決標件及驗收方法等實質或技術事項之審查。監辦人員發現該等事項有違反法令情形者,不得提出意見。(A)O(B)X
- 226 機關允許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者,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外國廠商不適用採購法第6章爭議處理之規定。第17條(A)O(B)X
- 182機關分批辦理公告金額以上之採購,法定預算書已標示分批辦理者,得免報經上級機關核准。第14條(A)O(B)X
- 227 機關允許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者,得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外國廠商不適用政府採購法第30條押標金、保證金之規定。第17條(A)O(B)X
- 135監辦人員依採購法辦理監辦,不包括涉及廠商資格、規格、商業款、底價訂定、決標件及驗收方法等實質或技術事項之審查。監辦人員發現該等事項有違反法令情形者,仍得提出意見。(A)O(B)X
- 228 機關辦理適用WT(1)政府採購協定之採購,不得允許非屬該協定簽署國之廠商參與。第17條(A)O(B)X
- 183 機關於不同地點採購餐飲服務,不得以每餐金額分別辦理。 第14條(A)O(B)X
- 184機關於不同地點採購餐飲服務,得以每餐金額分別辦理。 第14條(A)O(B)X
- 185 有關公車行車記錄器之維修,每部記錄器損壞之零件或不盡相同,但均在記錄器之組成範圍之內,如以每日委外檢修費用計算所應適用之招標方式,並未違反政府採購法14之規定。第14條(A)O(B)X
- 136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承辦採購單位之承辦人員得擔任主驗人員,使用單位人員得擔任會驗人員。其監辦規定較公告金額以上者為寬。(A)O(B)X
- 186有關公車行車記錄器之維修,每部記錄器損壞之零件或不盡相同,但均在記錄器之組成範圍之內,如以每日委外檢修費用計算所應適用之招標方式,違反政府採購法14之規定。第14條(A)O(B)X
- 229 依「外國廠商參與非條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規定 ,廠商所供應兼有我國及外國財物或勞務,以進口國家認定其原產地。第17條(A)O(B)X
- 137承辦採購單位之承辦人員得擔任協驗人員,其主管得擔任主驗人員,使用單位人員得擔任會驗人員。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其監辦規定較公告金額以上者為寬。(A)O(B)X
- 138主會計單位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規定,在不派員監辦之情形下,應採書面審核方式監辦。(A)O(B)X
- 230 機關辦理非約協定採購,應於招標文件明定限我國廠商投標,且勞務原產地須為我國。第17條(A)O(B)X
- 187 鄉立托兒所16所分散於各村落,擬由各托兒所依統一餐點表自行辦理採購,違反政府採購法14之規定。第14條(A)O(B)X
- 231 機關辦理非約協定採購,得於招標文件明定限我國廠商投標,且勞務原產地須為我國。第17條(A)O(B)X
- 188鄉立托兒所16所分散於各村落,擬由各托兒所依統一餐點表自行辦理採購,合於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13所稱之依不同供應地區所分別辦理者。第14條(A)O(B)X
- 252 依「外國廠商參與非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規定 ,約協定國廠商所供應財物或勞務之原產地為非約協定國者,視同非約協定國廠商。(A)O(B)X
- 189 勞工保險局辦理勞、農保給付案件審查,委請各專業醫師不定期協助審查診斷書之續聘事宜,不可依個別專業醫師之一年審查費用,依不同需求件或不同行業廠商之專業項目,分別辦理採購。第14條(A)O(B)X
- 253 機關允許外國廠商參與非約協定採購者,其選擇性招標,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外國廠商適用政府採購法214項平等受邀之機會。(A)O(B)X
- 139主會計單位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監辦辦法」規定,在不派員監辦之情形下,亦得免採書面審核方式監辦。(A)O(B)X
- 232 外國廠商參與非約協定採購處理辦法所稱外國廠商,指未取得我國國籍之自然人或非依我國法律設立登記之法人、機構或團體。第17條(A)O(B)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