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2. 公文簽、稿之撰擬,下列何種情形得不採「先簽後稿」方式?
(A)重要人事案件
(B)簡單或例行承轉之案件
(C)牽涉較廣,會商未獲結論案件
(D)擬提決策會議討論案件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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