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1.市地重劃地區選定後,直轄市或縣市政府得依程序公告禁止土地移轉、分割或建物新建等事項,其期間至多不得超過多久?
(A)6 個月
(B)1 年
(C)1 年 6 個月
(D)2 年(出處:平均地權條例第 59 條)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非常簡單1
統計:A(0),B(0),C(5),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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