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某營業人之總機構設於臺北市,另在新北市、桃園市、臺中市、臺南市、高雄市、宜蘭縣及花蓮縣各設有 5 處固定營業處所,請問應辦理稅籍登記之處所為若干?
(A)1 處
(B)7 處
(C) 8 處
(D)36 處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適中0.5
統計:A(4),B(1),C(1),D(8),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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