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110 保險業符合『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第 12 條第 1 項前段規定者,得依本辦法從事以人民幣計價之各項資金運用,但其於從事大陸地區政府、公司相關有價證券之運用,不得投資下列哪些項目:
(A)大陸地區店頭市場交易股票
(B)大陸地區集中市場或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之公司債及金融債券
(C)大陸地區掛牌上市之證券投資基金及指數股票型基金
(D)大陸地區政府公債及國庫券,包括於銀行間債券市場交易之標的。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2093
統計:A(93),B(8),C(16),D(1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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