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在我國境內未設有分支機構之美國 A 公司為境內甲公司提供技術服務所獲取之收入,因成本費用分攤困難,經財政部核准得依所得稅法第 25 條規定,按收入額百分比計算所得者,則甲公司支付 300,000 元技術服務報酬予 A 公司時,其核定之課稅所得額為若干?
(A)30,000 元
(B)45,000 元
(C)60,000 元
(D)75,000 元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59836
統計:A(33),B(161),C(19),D(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國際運輸等事業、稅率、計算、營利事業所得稅結算申報採用藍色申報書,有何優惠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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