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A 土地係甲、乙、丙共有之建地,應有部分每人各有三分之一。甲於某日將其應有部分出賣與丁,同日依土地法辦畢預告登記,約定二年後偕同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詎知甲屆期違約,丁乃列甲、乙、丙為被告,向轄區地方法院請求甲移轉登記其應有部分,以及上開土地准予分割。如丁請求移轉登記為有理由,則其請求分割共有物部分,應否准許?試附理由簡答之。(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01607
統計:A(548),B(2022),C(129),D(278),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關於試題:64甲將公司交給自己辦公用的公司電腦偷偷搬回家,據為己有,係觸犯何罪、正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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