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依消費者保護法規定郵購或訪問買賣之消費者,對所收受之商品不願買受時,得於收受商品後7日內,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企業經營者解除買賣契約,有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A)須說明理由,但不需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B)須說明理由及需負擔部分費用或價款
(C)無須說明理由,但需負擔部分費用或價款
(D)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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