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下列各式公文的使用說明,何者正確?
(A)註冊組長就職掌事項對教務主任有所請示時應使用「簽」
(B)戶政事務所就主管業務,向公眾宣布周知時使用「報告」
(C)公布法律、發布法規命令及人事命令時使用「公告」
(D)縣長對縣府民政局交辦事項時使用「便簽」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54975
統計:A(1214),B(45),C(250),D(99),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公文-專有名詞、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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