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土地徵收條例規定,徵收土地之殘餘部分面積過小或形式不整,致不能為相當之使用者,所有權人得於徵收公告之日起多久期間內向直轄市或縣(市)地政機關要求一併徵收?

(A)一年

(B)六個月

(C)十個月

(D)八個月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2069
統計:A(25),B(1),C(1),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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