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交通事故車輛之機件及車上痕跡、證據如有檢驗、鑑定或查證必要時,其車輛或機件得暫予扣留處理,其扣留期間不得多久?
(A)超過一個月
(B)超過二個月
(C)超過三個月
(D)超過六個月。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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