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4 送達,不能於送達處所會晤本人行之,亦不能於送達處所將文書付與有辨別事理能力之同居人或受僱人,而將文書寄存送達地之自治或警察機關,並作送達通知書兩份,一份黏貼於應受送達人住居所、事務所、營業所或其他就業處所門首,另一份置於該送達處所信箱或其他適當位置,以為送達。此種寄存送達,自寄存之日起,經過多久期間,發生效力?
(A)10日
(B)15 日
(C) 20 日
(D) 30 日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23167
統計:A(426),B(30),C(117),D(35),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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