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條約發生錯誤是否得撤銷,大多數的國際法學家和 1969 年條約法公約第 48 條的見解都相當一致。而國際法院有關錯誤的著名案例是國際法院 1961 年對高棉(柬埔寨)控泰國的「隆端古寺案」(又譯「柏威夏寺案」,Case Concerning the Temple of Preah Vihear, PreliminaryObjection)。在該案中,泰國與高棉(柬埔寨)邊境有一座隆端古寺,雙方爭執該地主權。泰國先後提出了兩個錯誤問題。首先,泰國主張在 1929 年 9 月 20 日宣告接受常設國際法院的強制管轄,為期十年;但在 1940 年 5 月 3 日它又更新這個宣言,為期仍為十年,即到 1950年為止。到 1950 年 5 月 3 日它再度更新這個宣言十年。高棉(柬埔寨)在 1957 年 9 月 9 日接受國際法院的強制管轄後,將它與泰國邊境寺廟爭執案,提交國際法院。泰國對此提出管轄權的先決反對異議,認為它是基於錯誤的認識而於 1950 年更新宣言,因此不會發生接受強制管轄的效果。其次,1962 年 6 月 15 日國際法院對隆端古寺案實質部分的判決中,泰國又提出劃界方面的錯誤。在原訂的條約中,當事國同意在特定區域內,以某一個分水線為界,但後來泰國發現,其所接受一份地圖上劃定的疆界與事實不符,泰國認為是一項錯誤。請回答下列問題:
⑴在「隆端古寺案」(Case Concerning the Temple of Preah Vihear, Preliminary Objection)中,國際法院針對泰國先後提出的兩個錯誤問題,見解為何?請說明之。(1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13514
統計:A(5),B(19),C(10),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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