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 下列何種情形,不屬於政府採購法第 101 條規定刊登政府採購公報事由?
(A)違反規定轉包者
(B)容許他人借用本人證件參加投標者
(C)得標後有正當理由而不訂約者
(D)驗收後不履行保固責任者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