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女為詐騙集團成員,因業務需要,佯裝對乙男發生感情,並以家庭因素等為由,先後向乙男詐取新臺幣 100 萬元,嗣後並假意表示願與乙男結婚以報答乙男之深情。乙男因而將 A 屋一棟信託給甲女並為信託登記,以做為新居之用,嗣甲、乙二人於酒店中宴客結婚,惟因甲女拖延,一直未辦理結婚登記。一年後甲女生下一子丙,乙男喜不自勝,然於請滿月酒時意外聽到甲女與其友人丁陳述上情,乙男痛心之餘並懷疑丙非其所出,故跟追甲女,甲女發現後心慌,不慎自撞安全島,因未繫安全帶,不幸傷重身亡。試述若甲女已將 A 屋賣給戊,惟尚未移轉登記,戊可向何人主張何權利?(25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24771
統計:A(5),B(7),C(79),D(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單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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