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本試題為個案題,下列文字為個案背景: 福爾摩沙聯合會計師事務所已連續多年為新北公司提供財務報表審計服務,皆由趙壹會計師與錢佴會計師帶領的審計服務小組負責提供新北公司財務報表審計服務。新北公司主要業務為 3C 產品的生產與銷售,目前為證券櫃檯買賣中心上櫃公司,會計年度採曆年制。趙壹會計師與錢佴會計師帶領的審計服務小組依臺灣審計準則公報進行新北公司 2017 年度財務報表審計。 一、審計工作底稿中有關了解受查者及其環境以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之部分內容摘錄如下:1.由於銷售部門未達到董事會設定的 2016 年度營收目標,新北公司於 2017 年 3 月更換行銷副總裁。2.相較於以前年度,2017 年度的固定資產無重大變動,與折舊相關的會計政策及會計估計亦未有變動。 3.主要原物料的價格於 2017 年度平均上漲 5%,但主要商品的建議零售價格大致維持在前一年的水準。新北公司於 2017 年改變銷售模式,售予經銷商的價格由原來的建議零售價 94%調整為 88%。 4.為因應市場競爭,新北公司董事會決議自 2018 年起調降主要產品的建議零售價,降幅在 3%~20%不等。 5.新北公司的母公司臺北公司於 2017 年底宣布,在未來的 2 年內,將逐漸增加對新北公司的投資。製造費用相關項目及部分損益表項目數字如下表(單位:萬元): phpalr0UA試作:就審計工作底稿中有關了解受查者及其環境以辨認並評估重大不實表達風險 之內容,逐項:

⑴評估是否可能存有重大不實表達風險,說明理由。(1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827586
統計:A(0),B(3),C(24),D(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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