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5 下列何事項不得提起行政爭訟?
(A)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遭台北市交通裁決所之裁決
(B)現役軍官申請續服現役未獲核定
(C)公務員請領退休金
(D)學生退學處分心理學
(E)以上情況均可提行政爭訟

參考答案

答案:E
難度:適中0.634033
統計:A(159),B(24),C(19),D(28),E(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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