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依憲法增修條文規定,當立法院被解散後,國家適逢重大變故,有必要由總統發布緊急命令為必要之處置,試問此緊急命令應否被追認?由誰追認?
(A)情況特殊無需被追認
(B) 由司法院大法官代替立法院追認
(C)由監察院代替立法院追認
(D)由原立法院自行集會開議追認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896452
統計:A(194),B(199),C(109),D(4346),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通常保護令、緊急命令之效力與內涵、立法院對行政院長的不信任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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