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6 刑法第 157 條挑唆或包攬訴訟罪中,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挑唆訴訟行為,係指他人本無興訟之意,行為人從中唆使,使其提起訴訟
(B)若該他人未興訟,無礙於本罪的成立
(C)意圖漁利,乃指意圖從中取利之意
(D)行為人登記參選後,為了爭取選票,多方包攬選民訴訟,不另收報酬,也算意圖漁利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5
統計:A(1),B(1),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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