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甲欠稅超過新臺幣(下同)8 千萬元,財政部認為甲之全部財產價值僅 3 千萬元,依稅捐稽徵法第 24 條第 3 項規定,函請內政部移民署限制出境。甲主張財政部針對其限制出境有「未行使裁量權」之違法,其受禁止處分之財產經自行送請鑑價約有 8千萬元之價值,足以負擔欠繳稅額,財政部之限制出境違反比例原則。請問甲之主張有無理由?(25 分)參考法條:稅捐稽徵法第 24 條第 3 項在中華民國境內居住之個人……,其已確定之應納稅捐逾法定繳納期限尚未繳納完畢,所欠繳稅款及已確定之罰鍰單計或合計,個人在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上,……,得由財政部函請內政部入出國及移民署限制其出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64706
統計:A(13),B(1),C(2),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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