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 有一對沒有子女的夫妻,妻子因身體不好往生後,妻子的父母也已雙亡,剩下妻子同父異母的兄弟姊妹(係妻子的父親與同居人所生,已辦理認領) 。因妻子多年前和該父親的同居人嚴重爭執,並且妻子在生前已立了遺囑,敘明遺產除了配偶,不願意給任何人。試問,妻子若有遺產應如何分配?
(A)尊重被繼承人之意願,所有遺產歸先生所有
(B)先生可繼承二分之一,妻子之兄弟姊妹之應繼分為四分之一
(C)先生可繼承二分之一,及妻子之兄弟姊妹之特留分為六分之一
(D)所有遺產歸先生所有,因為妻子的兄弟姊妹是同父異母,所以無權分遺產。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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