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依民法第三百六十四條第一項之規定,買賣之物,僅指定種類者,如其物有瑕疵,買受人得不解除契約或請求減少價金,而即時請求:
(A)另行交付無瑕疵之物
(B)損害賠償
(C)付兩倍之違約金
(D)價金之返還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770349
統計:A(265),B(27),C(1),D(11),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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