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下列對臺灣日治時期法律的敘述,何者錯誤?
(A)日治時期,曾經實施苔刑
(B)公元1920年代臺灣人民為爭取權利,曾發起「臺灣議會設置請願運動」
(C)公元1896年,日本發布第六十三號,賦予臺灣總督頒布「律令」的權限。「律令」與帝國議會通過的法律, 擁有同等效力,該號法律,後來稱為「六三法」
(D)日治時期,為確保臺灣人民身心健康,嚴格禁止所有台灣人民吸食鴉片

參考答案

答案:D
難度:簡單0.716883
統計:A(143),B(116),C(110),D(138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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