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2.公、私法的區分極具相對性,在分類上有時相當困難,因此有公私法混合的第三法域-「社會法」的產生。    請問下列何者即屬於「社會法」?
(A)《勞動基準法》
(B)《行政院組織法》
(C)《憲法》
(D)《刑法》。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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