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依公務員服務法規定,公務員得兼任下列何種職務?
(A)私立學校教師
(B)私人交通公司董事
(C)私人科技公司之研發人員
(D)私人出版事業之執行業務股東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2857
統計:A(9),B(0),C(2),D(3),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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