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二、甲的父母早逝,獨立扶養二個弟弟乙、丙成年,甲直到 45 歲才結婚,無奈婚後 2 年,尚未有子嗣即過世。甲生前立了一份遺囑,言明由妻子丁繼承所有遺產,但乙、丙不服。試問:乙、丙是否有權利分得遺產?(3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57627
統計:A(297),B(52),C(115),D(74),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文體介紹、白話文運動、詠人物詩

內容推薦

內容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