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1 近來少數員警舉發拒絕酒測案件,未當場明確告知違規人全部法律效果,致行政訴訟判決撤銷拒測之處分,因此,員警取締酒駕時,認定駕駛人拒絕酒測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35 條第 4 項),應告知相關之法律效果。而這些法律效果,下列何者錯誤?
(A)處新臺幣6萬元罰鍰
(B)當場移置保管車輛,並得向汽車所有人收取移置費及保管費
(C)吊銷駕駛執照3年內不得考領
(D)施以道路交通安全講習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簡單0.865031
統計:A(423),B(39),C(17),D(1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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