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7.甲、乙、丙、丁共同繼承其父之A 地,相約至地政機關,將該地登記為每人應有部分各四分之一。問甲、乙、丙、丁對A 地為:
(A)公同共有
(B)區分所有
(C)分別共有
(D)準共有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52576
統計:A(583),B(163),C(1194),D(2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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