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9 依現行所得基本稅額條例之規定,下列何者應計入 104 年度個人基本所得額?
(A)要保人與受益人非屬同一人的年金保險給付,每一受益人 3,330 萬元
(B)要保人與受益人屬同一人的年金保險給付,每一申報戶 3,330 萬元
(C)要保人與受益人非屬同一人的人壽保險死亡給付,每一申報戶 3,330 萬元
(D)要保人與受益人屬同一人的人壽保險給付,每一申報戶 3,330 萬元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461326
統計:A(334),B(59),C(234),D(3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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