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於民國 98 年 5 月14 日宣布「我國會計準則直接採用國際會計準則之推動架構案」,上市櫃公司及金融業應自民國 102年開始依國際財務報導準則編製財務報告。以下為四種獨立之狀況: (一) A上市公司於銷售商品時搭配給與客戶紅利積點,並於未來可依不同點數免費兌換相關商品,A公司民國 102 年並未依國際會計準則第18 號「IAS 18-收入」之會計處理規定,於銷售時參考歷史經驗客戶兌換紅利點數機率,估計並遞延其相對應之公允價值,俟未來轉換時認列為收入,且會計師認為對財務報表之影響情節重大。 (二)B 上市公司對於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入帳成本,均依國際會計準則第 16 號「IAS 16-不動產、廠房及設備」之規定處理,包括除役、移除或復原義務之成本。惟相關除役成本等公允價值估計所採用之方法或重大假設,B公司以文件遺失為由無法提供會計師查核,會計師認為對財務報表之影響情節極為重大。 (三) C上市公司於民國102年財務報表揭露有關首次採用IFRSs計畫之重要內容及執行情形,以及所選擇之會計政策。 (四)D 上市公司於民國 102 年導入國際會計準則,惟連續多年的虧損,會計師對公司未來是否有繼續經營的能力有相當高的疑慮,且財務報表編製所依據之繼續經營假設與實際情況不符,影響極為重大。 請針對以上四項狀況,依照我國審計準則公報,說明會計師對上開上市櫃公司民國 102 年財務報表出具查核報告之類型、理由,並於以下 8 個(A~H)選項中,選擇其查核報告中應包含之內容,並依先後順序排列之。 A.標準前言段 B.增減文字之前言段 C.標準範圍段 D.增減文字之範圍段 E.省略範圍段 F.說明段 G.標準意見段 H.增減文字之意見段 例如:某狀況下,查核會計師應簽發無保留意見之報告,則表達為: 
注意:請採橫書方式,依以下格式答題,否則不予計分(每狀況各 5 分,共 20 分)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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