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6 依據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議會議長、副議長之選舉,應有議員總額多少以上之出席,得票須達出席總數多少以上為當選?
(A). 二分之一、二分之一
(B). 二分之一、三分之二
(C). 三分之二、二分之一
(D). 三分之二、三分之二

參考答案

答案:A
難度:適中0.644845
統計:A(394),B(62),C(59),D(14),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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