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4未達公告金額採購之招標,其金額逾公告金額十分之一者,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規定,符合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16款者,指經需求、使用或承辦採購單位就個案敘明不採公告方式辦理及邀請指定廠商比價或議價之適當理由:
(A)簽報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
(B)報經主管機關認定。
(C)經機關首長及監辦人員核准。
(D)報經上級機關核准 得採限制性招標。第23條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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