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5 人民甲所有土地在 30 年前由政府 A 機關協議價購,約定如不使用由甲以原價購回。今日 A 機關裁撤,辦公廳舍及土地均由 B 機關承受。甲依法得以何種途徑主張權利?
(A)甲應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B)甲應向 B 機關之上級機關提起訴願
(C)屬於私法爭議,應提起民事訴訟以求解決
(D)甲應向行政法院提起課予義務訴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適中0.481061
統計:A(1262),B(696),C(3048),D(291),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行政法1、ch0-林清《行政法》標題目錄(2013)、何種訴訟提起之前,必須先提起訴願? 訴願前置主義:撤銷訴訟、課予義務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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