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33 丙雇主因為求職者丁君,未繳交非屬就業所需的信用紀錄,而不予錄取。依據現行就業服務法令,此一違反規定的行為,其罰則為何?
(A)處新臺幣 3 萬元以上 15 萬元以下罰鍰
(B)處新臺幣 6 萬元以上 30 萬元以下罰鍰
(C)處新臺幣 15 萬元以上 90 萬元以下罰鍰
(D)處新臺幣 30 萬元以上 150 萬元以下罰鍰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66667
統計:A(2),B(4),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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