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43.罪刑法定主義是刑法的重要基本原則,其目的是為了保障人權,使人民可以在事前就知道何種行為會構成犯罪,並在事前加以避免。行政院院會於民國100年3月10日通過刑法修正案,刪除強制性交罪、強制猥褻罪需違反被害人意願規定;『加重強制性交罪』的被害者年齡,由未滿16歲提高為未滿18歲;而意圖勒贖而擄人以及擄人勒贖致人重傷,均刪除死刑之刑罰。假設未來經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民國101年1月1日經總統公布實施。請問:下列何者正確? 
(A)民國100年3月11日犯強制性交罪者,法官不需查明有無違反被害人意願,只要有被害人不能抗拒的情形,即可論處強制性交罪者 
(B)民國101年1月3日以後,對17歲少年強制性交罪,法官始可論處「加重強制性交罪」 
(C)民國100年3月20日因擄人勒贖致人重傷,法官在民國100年12月1日審判時,可以判處死刑 
(D)民國100年1月20日因擄人勒贖致人重傷,法官在民國101年2月1日審判時,可以判處死刑 
(E)我國現行刑法是「從新從輕原則」。

參考答案

答案:[無官方正解]
難度:適中0.5
統計:A(0),B(0),C(0),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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