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7. 有關申請健康食品查驗登記個案審查(依健康食品管理法第三條第⼀項第⼀款),安全評估報告呈現之無不良影響劑量(No-observed-adverse effect level, NOAEL)以下何者為非?
(A)原則上安全性第二類產品,其最終產品型態如屬膠囊狀、錠狀、粉狀等固態產品,無不良影響劑量應大於或等於人的建議攝取量的 60 倍
(B)原則上安全性第二類產品,每日建議攝取量 100 mL(含)以下液態產品,無不良影響劑量應大於或等於人的建議攝取量的 60 倍
(C)原則上安全性第二類產品,每日建議攝取量超過 100 mL 液態產品,無不良影響劑量應大於或等於人的建議攝取量的 30 倍
(D)安全性第三類(含)以上產品之無不良影響劑量應大於或等於人的建議攝取量的 80 倍

參考答案

無參考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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