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一、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 102 條,父母、監護人或實際照顧兒童及少年之人有違反相關規定者,主管機關應命其接受 4 小時以上 50 小時以下之親職教育輔導。假如你是一個執行這項規定的公職社會工作師,請設計一個團體方案來增進這些違反規定的家長之親職知能。基於「強制性」,這些家長大多是「非志願案主」,在回答時,請先針對成員招募的設計進行說明,例如你會使用何種有效的招募策略增進其參與的動機;接著,請說明這個團體的工作目的、進行流程、各次活動及進行(至少 6 次以上)、成果評估等。(40 分)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簡單0.75
統計:A(1),B(0),C(3),D(0),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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