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3 甲乙為夫妻,婚前甲有房子一棟價值 1000 萬元,有定存年利率 10%之存款 200 萬,乙無財產。結婚後因甲與丙外遇,為求脫產遂將房子無償過戶給丙,經過 1 年後兩人協議離婚,房屋當時價值為 1500 萬,甲之存款除先前定存 200 萬及利息以外,另有活存 200 萬,但欠債 100 萬元,乙之婚後工作所得有 200 萬元,繼承 200 萬元,乙拿繼承的 200 萬幫甲還清借款。若兩人為法定財產制,試問關於剩餘財產分配,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乙得提起撤銷甲贈與丙房屋之行為,故甲之婚後財產應追加計算 1500 萬元之房屋
(B)甲就現金部分僅有 200 萬元可視為婚後財產
(C)乙之婚後財產應有 300 萬元
(D)乙得向甲請求剩餘財產分配,不足之部分可向丙求償

參考答案

答案:C
難度:困難0.397122
統計:A(127),B(95),C(276),D(112),E(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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