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10.關於公文「主旨」段的寫作,下列何者正確?
(A)主旨為公文首段,須以大寫數字標出,並緊接冒號
(B)主旨為全文精要,用以說明行文目的與期望,力求扼要
(C)主旨有一個以上時,應分項標號條列清楚,不可合併陳述
(D)當主旨案情必須就事實詳細描述時,應該以附件形式詳加說明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適中0.633
書單:沒有書單,新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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