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詳情

24 原告甲起訴請求被告乙返還借款,主張乙向甲借款未還,但法院調查證據與事實之結果,認定應係丙而非乙,向甲借款未還,應如何裁判?
(A)以當事人顯不適格為由,裁定駁回之
(B)以實體法上無理由,判決駁回之
(C)逕將被告變更為丙,以實體上有理由,判決原告勝訴
(D)停止訴訟程序,請求司法院大法官進行解釋

參考答案

答案:B
難度:簡單0.799863
統計:A(246),B(1167),C(41),D(5),E(0) #
個人:尚未作答書單:再審、前審裁判之認定及例外、辯論主義之介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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